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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渝两地消委会:成都金星啤酒公司和经销商侵权,罚款5万元

时间:2023-3-14 2:20:38

川渝两地消委会联合发布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

【中国国际啤酒网】3月13日,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下称:“四川省消委”)、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下称:“重庆市消委会”)在四川省成都市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一批涉及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的消费维权协作典型案例。

2022年7月13日,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成都市金星啤酒有限公司库房内,存放有瓶身带百威啤酒注册商标浮雕图案啤酒336瓶。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随即立案调查。经查,涉案啤酒系重庆某经销商提供的空瓶和标贴,由当事人代加工灌装并收取加工费用,未对瓶身浮雕图案进行清除或有效遮盖。四川省、成都市以及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即与重庆市、重庆市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取得联系。川渝两地市场监管部门通过会商研判、线索移送、联动执法等一系列密切协作,累计查获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啤酒11.58万瓶,对违法行为从生产到销售进行了全链条打击。

当事人和重庆某经销商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成都市温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作出没收涉案啤酒336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重庆巴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责令重庆某经销商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对其作出没收涉案啤酒32瓶、没收违法所得4580元、罚款5.37万元的行政处罚。川渝市场监管部门通力协作,跨区域打掉了该产业链上为违法行为提供便利条件的生产源头,携手维护了两地公平、公正的市场营商环境。


作者:刘忠俊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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