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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罚款10000元

时间:2022-1-14 2:18:25

【中国国际啤酒网】随着“春雷行动2022”集结号的吹响,四川省广安市市场监管系统积极响应,严厉打击市场监管领域各类违法行为。近日,广安市场监管系统开出首张“春雷行动2022”未成年人保护执法子行动罚单。

据悉,2021年8月11日,四川省广安市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举报称,邻水县某餐饮店涉嫌向未成年人销售酒品。执法人员随即对该餐饮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有10名目测是未成年人的顾客在二楼A12桌、A13桌就餐,就餐过程中饮用了13瓶雪花勇闯天涯啤酒(500ml/瓶),饮酒后其中3名疑似未成年人处于醉酒状态,执法人员调取现场监控视频,并对疑似未成年人监护人进行询问调查,查明当事人向未成年人销售啤酒,且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类”的标志这一违法事实。

当事人的行为不利于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不能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给予当事人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据广安市邻水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案的查办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四川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环境。


作者:卢琴 来源:广安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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