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打假,重拳出击!
泰山原浆啤酒胜诉“泰山•1963”侵害商标案
【中国国际啤酒网】随着泰山原浆啤酒风靡全国,仿冒产品也开始出现。近日,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把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告上法庭,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被告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删除官网中含有“泰山原浆”“泰山啤酒”等标识的字样。
成立于2000年的泰山啤酒,前身是1979年建厂的泰安市啤酒厂。泰山啤酒于2000年被虎彩集团收购,完成企业改制。2010年,公司在中国政府友谊奖获得者、德国专家卢特哈德先生的带领下研发并推出了泰山啤酒第一支原浆啤酒,一举冲出泰安、走向全省、迈向全中国,开启泰山原浆啤酒差异化发展之路。
近年来,泰山啤酒凭借公司研发团队研发的具有泰山啤酒特色的原浆产品,树立起来了较高的知名度,产品远销全国,市场反响非常好。截至目前,已在全国25个省市建立1500余家直营店,原浆啤酒销量连续逆势上涨。
2010年4月起,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第一个“泰山原浆”商标并获成功,目前已注册多个包含“泰山啤酒”“泰山原浆”“泰山原浆啤酒”字样的商标,并取得商标注册证(商标注册均在有效期内)。
2018年,经过消费者举报和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市场监控发现,山东绿草地公司未经授权或者许可,擅自在其官网使用“泰山啤酒”“泰山原浆”等与原告注册商标相近的标识,存在侵权行为。
在某网上商城平台,搜索“泰山原浆”字样后,“泰山•1963原浆啤酒”随即出现宣传标识,出售单位显示为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生产厂家为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其页面图形上,琥珀色的啤酒外包装箱的正面位置印有“泰山•1963原浆白啤加瓶形倒置”的文字加图形标识,与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产品泰山原浆啤酒极为相似。
此外,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络店铺中销售的山东绿草地公司生产的侵权产品,并在产品宣传中使用“泰山原浆”等字样,两被告的侵权行为造成公众混淆,也给山东泰山原浆啤酒有限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搜集证据后,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把两家侵权公司告上法庭。经法院审理并确认,山东绿草地啤酒有限公司、哈尔滨鹏坤商贸公司侵犯了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关于“泰山原浆”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应立即停止商标侵权行为并删除官网中含有“泰山原浆”“泰山啤酒”等标识的字样,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侵害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涉案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并予以相应赔偿。
对于行业,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胜诉成为一个鼓舞人心的案例。泰山啤酒对品牌、商标侵权和仿冒行为,勇于通过法律手段进行坚决维权并胜诉,彰显了公司敢于亮剑的决心和底气,也体现了公司在净化啤酒市场环境上的责任和担当。作为国内原浆啤酒行业的开创者和领军者,泰山啤酒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消费者和客户权益!
“我们知道同业竞争会促进行业发展,但是必须依法依规,啤酒行业早已度过了野蛮生长的时期。”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提醒全国消费者,在选购泰山原浆啤酒时,需认准“泰山原浆啤酒”商标、认准生产商为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