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7月6日讯 正值酷暑时节,又到了一年啤酒最为畅销的时候。忙碌一天后,约上三五好友,一起吃个串喝个啤酒,别提多惬意了。但是最近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的陈先生因为买了过期的泰山原浆啤酒,不但被拒绝退换货,经销商还将他清理出客户微信群,这次啤酒喝得不但没能解暑,还因此上了火。
据齐鲁晚报齐鲁壹点爆料,7月3日,家住山东省德州市武城县的陈先生约几个朋友吃饭,去饭店路上他提前在一家泰山原浆啤酒专卖店购买了6瓶保质期为七天的原浆啤酒。饭席间一个朋友偶然发现了喷在瓶盖上的生产日期为6月26日,已超出保质期。朋友随即调侃陈先生是不是请客不舍得买酒,才给大家买过期的啤酒喝。朋友虽然只是一句玩笑话,却让让陈先生觉得十分没有面子。随后陈先生重返这家泰山原浆啤酒专卖店,将未喝完的啤酒一并带回,要求商家进行退换。
但是令陈先生气愤的是,该商家拒绝了陈先生的要求,认为这些啤酒无法证明是从该商店购买。陈先生方面说:“我这都有微信消费记录,就是刚从他家买的。他跟我说不能退也不能换,理由是这啤酒不是他家的,是我自己拿着啤酒出去掉包了。”
之后,陈先生通过微信群“泰山原浆贵宾群”联系到了微信名为“泰山原浆武城总代”的经销商。对方答复只能对门店进行劝说,加强管理,但无权强制让店铺退换陈先生的过期啤酒。据陈先生说,随后自己就被管理员从“泰山原浆贵宾群”微信群中“踢”了出来。经销商方面这样的态度让陈先生气不打一处来,随即向媒体爆料了这个糟心的经历。
3日下午5点左右,记者多次拨打泰山原浆官方客服电话4000407999,但是电话一直没有人接听。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据陈先生说,他已经拨打了当地的消费者维权电话,将继续维权到底。
据天眼查数据显示,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成立于公元2000年8月1日,是由香港虎彩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虎彩印刷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中港合资企业。经过近九年的运作和整合,公司投资总额达到19232万元人民币,其中注册资本9732万元人民币,2001年在广东省东莞市设立山东泰山啤酒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2005年10月成功重组莱芜广寒宫啤酒厂成立泰山啤酒(莱芜)有限公司,2007年3月泰山啤酒工业园开工奠基,2008年9月27日正式建成投产。该公司主营产品包括泰山原浆啤酒、7天鲜活泰山原浆啤酒、28天鲜活泰山原浆啤酒、泰啤啤酒、泰山精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