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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超市售卖过期啤酒:罚款并10倍赔偿

时间:2019-5-8 20:12:23

《长春市民在桂林路的"天空超市"买到过期3个月的啤酒》续

新闻回放:4月23日下午5点左右,孙先生在一家名为" 天空超市"的店铺买到了一瓶过期的啤酒。过期的啤酒是"宝华丽无醇啤酒(菠萝味)",而且是在喝了之后才发现的。得知啤酒过期后,孙先生立刻将此事反映给了店里的工作人员,当时得到的回复是免单,并且再拿两瓶酒。不过这样的解决办法孙先生并不认可,他表示,回家之后肚子就不舒服了。而且不能喝了过期啤酒后就免单了事,他更想要一个说法,于是他将此事又反映到了工商和食药监等有关部门。

【中国国际啤酒网】5月6日,孙先生告诉记者,有食药监的工作人员联系了他。这件事的结果是对 " 天空超市 " 进行罚款,然后将过期的啤酒按照假酒对孙先生进行10倍赔偿。孙先生表示,他已于5月6日收到了10倍赔偿。


作者: 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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