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江苏淮安听众费先生向(江苏交通广播)《双声道》节目反映,他6月3号喝雪花啤酒快喝完的时候,发现玻璃瓶内壁上有一个像是苍蝇的黑色物体,一半嵌在酒瓶玻璃壁里面,一半浸泡在酒里,后来他打电话给雪花厂家客服,厂家来人拍了照片,也承认是生产问题,但说赔他三瓶啤酒。费先生没同意,再后来他打了三次厂家电话,但都没任何回应。
这一瓶雪花啤酒里,这是个什么玩意?您先看照片和视频:
在费先生给我们传来的视频和照片中,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一个黑色的物体,一半儿嵌在酒瓶玻璃壁里面,一半儿浸泡在啤酒里,我们7月2日在大蓝鲸LIVE中将这个视频和照片进行了互动,全省共有5万多听众参与话题讨论,听众纷纷表示这就是雪花啤酒的质量问题,没想到经常喝的大品牌也会出现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应该按照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接受处罚并且赔偿给费先生。
买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应该如何维权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赔偿金额不足一千元的,赔偿一千元。
《双声道》关注此事后,雪花啤酒淮安地区经销商负责人候总在7月3日上午到了投诉人费先生家中,现场看到了这瓶啤酒,他确认,这是酒瓶的质量问题。经雪花啤酒厂家负责人与投诉人费先生沟通,最终,雪花啤酒厂家决定赔偿费先生十箱雪花啤酒,价值近一千元,费先生对此表示非常满意,对我们节目组表达了感谢。
不管这里面是苍蝇,还是所谓的铅块铁块,可以肯定的是,这瓶雪花啤酒里混杂着异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生产经营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常州新北区市场监管局:已介入调查!
这瓶雪花啤酒的生产厂家为华润雪花常州分公司,7月3日,我们将此事反映给了辖区的常州新北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处,工作人员表示说会立即与生产厂家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