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三)
【中国国际啤酒网】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完成不合格食品6批次,抽检结果显示:噻虫胺、酒精度、柠檬黄、亮蓝、二氧化硫残留量、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托曲珠利不合格。现将相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食品情况:
1. 萧江镇综合市场(毛永各)销售的1批次胡萝卜噻虫胺项目不合格。
2. 平阳县语嘉超市销售的1批次超级波克啤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3. 平阳县成鱼海鲜经营部销售的1批次莴笋干柠檬黄、亮蓝项目不合格。
4. 中心菜市场施金昌销售的1批次芋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合格。
5. 平阳县李英面制品加工厂生产的1批次面疙瘩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项目不合格。
6. 平阳县水头镇左邻右舍便利店销售的1批次本地鸡蛋托曲珠利项目不合格。
二、处理措施和消费提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令相关单位立即停止生产、销售、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确保后处理到位并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追溯工作。其他经销与本次监测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货品、相同批号食品的,也应立即停止销售,主动撤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特别提示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费权益受到损害,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附件: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四季度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三).xlsx
平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29日
任务类型:县抽
采样单编号:XBJ24330326304932422
被抽检单位名称:平阳县语嘉超市(个体工商户)
抽检样品名称:超级波克啤酒
不合格项目:酒精度
批号:2024/2/17
检验报告编号:FJ202408043
是否复检:否
是否警告:否
违法事实认定情况:当事人销售经检验不合格的超级波克啤酒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
是否立案: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平市监不罚〔2024〕24号
处罚种类及依据:/
没收非法所得:0
罚款:0
是否停产停业:否
是否吊销许可证照:否
是否移送司法机关:否
处置完毕时间:2024.11.29
免于处罚原因及依据:
鉴于当事人有提供超级波克啤酒的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并能如实供述供货商的信息及购进记录,且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表明其已尽到进货查验义务,其主观确实不知道所采购的预包装食品的标签不符合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不予处罚。
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已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