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6月20日晚间,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许可方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提出签订补充协议,将1664Blanc的特许权使用费率从6%提高到7%。1664Blanc包含1664白及系列口味延展产品本次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许可费类别相应增加630万,其余类别保持不变。
以下为公告全文:
证券代码:600132 股票简称:重庆啤酒 公告编号:临2022-027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1664Blanc特许权使用费率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许可方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CarlsbergBreweriesA/S)提出全球市场范围1664Blanc系列产品的特许权使用费率从目前实施的6%提高到7%。
1664Blanc包含1664白及系列口味延展产品(以下统称“1664Blanc”)。
本次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预计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授权许可费类别相应增加630万,其余类别保持不变。
本次调整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无显著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本事项经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调整概述
(一)调整范围
根据许可方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对1664产品系列的划分,1664品牌目前有两个主要系列产品,分别为1664Lager和1664Blanc。1664Lager属于传统口味啤酒,主要面向主流、高端消费群体;1664Blanc属于非传统口味啤酒,在小麦啤酒中加入水果风味,主要面向超高端消费群体,包含1664白及系列口味延展产品(包括但不限于1664白、1664桃红,1664百香果等)。此次调整仅涉及1664Blanc系列产品,1664Lager系列产品特许权适用费率维持6%不变。
(二)调整原因
在以往许可方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培育1664品牌的过程中,1664Blanc被作为1664Lager的同一系列产品,采用了和1664Lager一致的特许权用费率。
随着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对品牌的成功定位及投入的增加,1664Blanc在全球市场包括中国市场均有卓越表现。根据近年的财务数据,1664Blanc在全球的盈利能力已超过嘉士伯旗下格林堡等其他精酿品牌。即使在疫情期间,依然表现突出,同时实现销量和毛利的强劲增长,彰显了强大的内生动力。目前,1664Blanc已采用与格林堡、布鲁克林等精酿啤酒相同的管理模式,价格也定位于超高端品类。
基于以上考虑,许可方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提出签订补充协议,将1664Blanc的特许权使用费率从6%提高到7%,与格林堡和布鲁克林保持一致。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1664Blanc特许权使用费率的议案》。此议案系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此议案还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调整1664Blanc特许权使用费率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此次协议调整1664Blanc特许权使用费率符合公允性原则,调整后的费率较合理,且适用于全球范围内相关产品被许可方。
2、公司预计此次特许权使用费率调整会增加2022年特许权使用费支出约630万,不会对公司产生较大不利影响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3、公司签署补充协议能够继续销售1664Blanc产品,持续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以及公司在超高端市场的占有率。
4、关联方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且与公司长期合作,违约的风险较低。
综上所述,此次调整基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是合理、必要的;且依据公允性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业务、人员、资产、财务等方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同意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英文名:CARLSBERGBREWERIESA/S)
注册地址:J.C.雅各布森斯•盖德11799哥本哈根V.
成立日期:2000年06月29日
主营业务:在丹麦境内及境外经营酿酒业务,提供技术或商业协助,购买并持有不动产或其他用于酿酒业务的财产,或从事其他业务并从中获取受益;前述业务应有董事会临时或为达到签署全部或任何目的而决定
2、与本公司关联关系:
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嘉士伯啤酒厂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士伯香港)的全部股权,嘉士伯香港持有本公司42.54%的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情形,嘉士伯啤酒厂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特许权使用费的收取
(1)定价政策:特许权使用费率按照公允性原则确定,同时遵循OECD的转让定价指引和尼尔森品牌定位模型。
(2)定价依据:特许权使用费率按照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该公历年内生产和销售使用被许可产品的净销售收入计算。
(3)“净销售收入”应以被许可人销售许可产品的出厂净价乘以被许可人在该公历年售出的每一产品的实际数量计算得出。“出厂净价”是被许可人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税费附加以及发票中注明的产品折扣。
2、调整期限
此次调整自2022年6月1日起生效,期限与许可协议及其附件中所列被许可使用商标的注册有效期保持一致。
3、结算方式
特许权使用费按季度收取。被许可人应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10日内将当季净销售收入汇报给许可人,待收到许可人开具的发票后按照发票金额将许可费付至许可人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子公司销售1664Blanc啤酒产品,能够丰富超高端及精酿产品矩阵,满足不同消费者的需求;同时增强公司在高端及超高端啤酒市场的竞争力,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基于目前我们对1664Blanc的销售预测,本次特许权使用费率调整会增加当年特许权使用费支出约630万,不会对2022年度经营业绩造成重大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事前认可意见;
3、经公司独立董事签名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重庆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