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4月12日,香港生力啤(00236.HK)公布,公司获悉附属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7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破产申请的决定。决定称,虽然清算组提交了清算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清算报告、债权债务清单和职工清偿方案,但清算组尚未对债权进行确认和核查,尚未调查及处理广州生力前员工申请的住房补贴。因此,法院裁定广州生力申请破产的证据不足。
根据其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清算组认为其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申请的所有要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用的理由不被该法例支持。广州生力正就拒绝破产申请及可采取的进一步行动向其中国法律顾问寻求进一步意见。
广州生力于2020年11月30日起已结束业务及进入清算程序。破产申请被拒绝将不会对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以下为公告全文:
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236)
内幕消息
本公司一间附属公司之破产申请公布
本公布乃由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第13.25(1) 条而作出。
破产申请之更新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之公布,广州生力啤酒有限公司(「广州生力」)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十九日营业期限届满后,已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适用法律开始清算程序,因此广州生力的股东成立广州生力清算组在整个清算期内对广州生力进行清算(「清算组」)。
再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之公布,在清算过程中,清算组认为广州生力的资产不足以清偿其债务。尽管清算组已作出了努力,广州生力仍无法与其债权人达成和解。有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于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一日,清算组向中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广州生力破产申请(「破产申请」)。
本公司获悉,广州生力于二零二二年四月七日收到中国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拒绝破产申请的决定。决定称,虽然清算组提交了清算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清算报告、债权债务清单和职工清偿方案,但清算组尚未对债权进行确认和核查,尚未调查及处理广州生力前员工申请的住房补贴。因此,法院裁定广州生力申请破产的证据不足。
根据其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清算组认为其已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对破产申请的所有要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引用的理由不被该法例支持。广州生力正就拒绝破产申请及可采取的进一步行动向其中国法律顾问寻求进一步意见。 广州生力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三十日起已结束业务及进入清算程序。破产申请被拒绝将不会对本公司的综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将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与上述有关的任何重大发展。本公司将于适当时候以另行发表公布的方式进一步公布。
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香港生力啤酒厂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张嘉麟
香港,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二日
于本公布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颜彬诺先生;非执行董事蔡启文先生(主席)、凯顾思先生(副主席)、陈云美女士、黄思民先生、小泽史晃先生、内山建二先生及山内智树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李国宝爵士、Alonzo Q.Ancheta先生、Reynato S. Puno先生及Thelmo Luis O. Cunanan Jr. 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