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环审〔2021〕129号
关于含山星威啤酒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特啤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含山星威啤酒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含山星威啤酒有限公司年产900吨特啤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含山星威啤酒有限公司拟在含山经济开发区华阳东路291号现有厂区内建设年产900吨特啤生产线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105-340522-04-02-243077)。主要建设内容:1、将现有1#原料库和五金库改建为精酿啤酒生产厂房;2、购置糖化设备、发酵罐、粉碎机、灌装机等设备,建设1条精酿啤酒生产线;3、改建完成后,不新增产能(改建前年产200000千升熟啤酒,改建后年产199100千升熟啤酒及900千升精酿啤酒)。精酿啤酒的主要生产过程:粉碎-糖化-发酵-灌装。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从环境保护角度,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在建设和运营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你公司现有环境问题,应对照相关的环保标准和规范以及《报告表》提出的整改要求,在本项目运营前全部整改落实到位。
(二)全过程贯彻清洁生产原则和循环经济理念,加强生产管理和环境管理,减少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合理设置厂区平面布局,确保厂区环境整洁有序。
(三)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各工段均须密闭设置。酒糟采用密闭储罐。锅炉依托现有,天然气使用量不变。锅炉燃烧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标准限值,NOx具备执行安徽省大气办关于印发《2020年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中氮氧化物排放浓度限值要求的能力;粉碎工序的废气通过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颗粒物排放参照执行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中相应标准;污水处理站的废气采取加盖+密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废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44-93)中相应标准。按标准要求规范设置各类排气筒。
对照《马鞍山市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强化环境管理工作。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无组织废气相关防治措施,厂区废气无组织排放满足相应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四)加强水污染治理工作。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一水多用”的原则设计建设给排水系统。本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CIP清洗剂主要成分为酸性清洁剂(含硝酸)、碱性清洗剂(含氢氧化钠)碱液、过氧乙酸消毒剂。清洗剂循环使用,定期与其余清洗废水一并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9821-2005)及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依托现有排放渠道排放。
按照“分区防渗”原则,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防渗要求。各区域防渗系数应达到相应要求,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五)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主要产噪设备要远离厂界布置,同时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六)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弃物。按固废“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类固废的收集、处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防止发生二次污染。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及修改单的规定要求。
(七)加强环境风险预防和控制,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采取切实可行的工程控制和管理措施,并适时更新升级,有效防范因污染事故排放或安全生产事故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
三、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排污许可证,同时,按规定要求完成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
四、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做好对该项目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
五、收到本审批意见后,你公司应及时将批准后的《报告表》送马鞍山市含山县生态环境分局。
2021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