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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成立会议在北京召开

时间:2017-3-3 17:14:38

【中国国际啤酒网】2017年3月1日,由中国酒业协会主办,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1)秘书处和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技术委员会(SC1)秘书处联合组织召开的《啤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成立会议在北京召开。来自啤酒生产企业、科研院所、检测机构以及微酿啤酒的22家单位24位代表参加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中国酒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兼啤酒分会秘书长何勇主持。

何勇秘书长首先向与会成员介绍了啤酒分委会启动《啤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的相关情况。他指出,当前啤酒行业处于调整期,随着个性化、碎片化消费需求的不断增大,非主流啤酒增长迅速,产品结构的调整速度加快。现行的GB4927《啤酒》国家标准是2008版,其适用性亟需作出调整。此外,《啤酒花》《啤酒大麦》等相关标准也同样存在滞后性,需要及时提出修订计划。啤酒分委会(SC1)自2016年12月换届以来,组织机构稳定、职能明确,且委员专业素质高、行业经验丰富,因此,新一届分委会开展工作高效顺畅,于今年1月立即启动了《啤酒》国家标准的修制订工作。希望工作组中的每一位成员都能做到以行业发展为己任,放眼国际交流前景,认真履行标准起草者和执行者的责任和义务,为啤酒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委会副主任委员、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院长兼党总支书记李环亭为与会人员介绍了《啤酒》及相关标准体系的内容概况,并根据标准的分类方法,将啤酒领域现行的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汇总统计,约百余项,其中国家标准57项,行业标准43项。目前获批国标委修制订项目6项,已列入国标委修制订计划的标准6项。接下来,啤酒分委会(SC1)秘书处还将组织启动《啤酒大麦》、《啤酒分析方法》、工坊啤酒(小微型啤酒)以及相关物质检测方法等标准的修制订工作。

随后,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委会秘书长、青岛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食品部副部长谭燕代表啤酒分委会(SC1)秘书处宣读了标准起草工作组的组成方案。她提出,根据国家标准委于2014年12月《啤酒》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42737-T-607),由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标准修订工作。按照征集工作的要求,各相关单位反馈了参加标准修订工作的相关信息,截止目前为止,共有22家单位24人申请参加工作组。经全体参会人员讨论决定,推荐选举何勇同志为《啤酒》国家标准起草工作组组长,张五九、李环亭、郭新光同志为副组长的组织架构方案。

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TC471)副秘书长、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委会(SC1)副秘书长郭新光向工作组传达了国标委下达《啤酒》国家标准修订计划(计划编号20142737-T-607)的任务书,并针对标准修制订工作提出了工作方案。他建议,《啤酒》国家标准的修制订内容应结合《饮料酒分类和术语》国家标准修订工作,进一步厘清啤酒领域相关概念的科学化、系统化,通过基础研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啤酒相关产品的定义、质量等内容的科学性、适用性和合规性。同时与产品标准质量指标配套,开展分析方法验证性研究和系统确证。

会上,全国酿酒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啤酒分委会(SC1)副主任委员、中国食品发酵工业研究院副院长张五九代表工作组提出了“对《啤酒》标准修订技术和指标要点的建议”,并提出了完善啤酒定义、简化产品分类、改进感官要求指标以及补充工坊啤酒等特性啤酒术语等修订关键内容。同时,他引导与会成员,针对标准中的定义、分类、理化指标等重要修改点,展开了热烈的讨论。全体与会成员表示,愿意积极配合工作组调研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相关指标数据,并搜集国内外标准法规,协助秘书处尽快完成标准初稿的数据汇总和撰写工作。

最后,何勇秘书长向工作组成员布置了《啤酒》及相关国家标准的起草工作计划及时间安排,部署了第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分工。根据工作计划,《啤酒》国家标准将于今年底完成审定、报批。


作者: 来源:中国酒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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