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近6万加盟“鲜啤30公里”,开店不到两月一公里内被同品牌“夹击”
品牌方:打酒器不算开店
【中国国际啤酒网】近日,湖南长沙市民王生(化名)称,今年3月他花59800元加盟了“鲜啤30公里”品牌,合同约定一公里独家经营保护范围。
可他没想到,门店开业仅10天,他就在附近发现了第一台品牌设备。
王生:“在离我们店280米左右的一个烧烤店里面,我们就发现了一台打酒器,他们品牌的打酒器,而且是挂有品牌的一个标识。”
王生:“当时就是说在这个合同上面也是看到了有‘一公里保护范围内’,有这个区域保护的,就是说明他们这个公司在一公里范围内不可以有第二家的这个门店,以及他们相关的一些产品进行销售。”
王生表示在向品牌方投诉后,对方曾承诺补偿一台打酒车,并适当进行整改。但不到两个月时间,距离自己门店仅100多米的重庆火锅店里又出现了第二台同品牌打酒器。
开店不到两月一公里内就被同品牌的打酒设备“左右夹击”,生意更是一落千丈。对此,王生质疑遭品牌方背刺。品牌方回应称打酒器不算开店。
王生:“我的店是在中间,他们两家设备是在我的店左边跟右边两边,这个肯定是会影响我店的利益的,所以我们店的业绩现在一直做不上去。打酒器就是一个核心的卖点,然后如果这个打酒器现在可以随意放的话,那我现在不需要加盟了。”
“鲜啤30公里”业务对接人 张先生:“我们的约定是在周边的一公里范围之内,是不会出现第二家小酒馆的出现,还有比如说经销的业务线,包括线上其他的业务线。然后经销的业务线我们有属于通过投放一些设备(打酒器),到餐饮终端的。然后这些设备和酒水跟小酒馆用的酒水都是不一样的。但是品牌露出的话,都是一样的,都是我们30公里的品牌。”
多次沟通无果后,王生正式提出解除合同、退还加盟费并赔偿损失的诉求。品牌方却建议王生走法律程序。
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西西:“本案中加盟商与品牌方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明确约定一公里区域保护条款,品牌方承诺一公里范围内不再授权第三方使用其品牌,开展与本协议相同的经营活动。该约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守。品牌方以‘小酒馆门店’与‘餐饮终端打酒点位’分属不同业务线为由进行抗辩,属于刻意曲解合同、规避责任。在一公里保护范围内投放同品牌的打酒设备,实际上就是变相授权第三方开展同类经营,已构成违约。而品牌方内部的产销分离、部门权责不清,属于其自身的管理问题,不能以此对抗与加盟商的合同约定。”
截至发稿,双方仍未就赔偿事宜达成一致,本栏目将持续关注事件后续进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