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5月15日,西藏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藏发展”)公告称,5月15日收到原债权人浙江阿拉丁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拉丁”)送达的《债权转让通知书》,阿拉丁将其持有西藏发展6000万元债权中的4500万元债权转让给林某、沈某芳、饶富(上海)商务咨询事务所(以下简称“饶富咨询”)。
阿拉丁与林某签订了债权转让及相关补充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670万元债权转让给林某。转让后林某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为670万元;
阿拉丁与沈某芳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600万元转让给沈某芳;
阿拉丁与饶富咨询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将对西藏发展享有的债权中的共计3230万元转让给饶富咨询,饶富咨询将该债权转让给沈某芳,沈某芳共计受让债权3830万元。
上述债权受让人已按约定支付了债权转让价款,相关债权的一切权利均由上述债权受让人享有。上述债权转让完成后,林某持有西藏发展670万元债权,沈某芳持有西藏发展3830万元债权,阿拉丁持有西藏发展1500万元债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