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发现这八类行为,请您及时举报!
为持续有效打击酒类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酒类市场生产经营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日前,兰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面向社会各界征集酒类违法行为线索。
征集范围包括:生产各类假冒酒类产品的“黑窝点”“黑作坊”及名酒包材回收加工等“黑链条”;销售各类假冒伪劣酒类产品(假冒知名白酒、假冒进口品牌红酒、假冒品牌啤酒等)的违法行为;私自篡改各类啤酒生产日期的违法行为;销售“三无”(无生产日期、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名称)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使用过期或变质原辅料调制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销售来源不明的散装白酒或炮制酒、违规销售自酿酒的违法行为;销售“特供酒”“专供酒”“内供酒”等酒类商品的违法行为;经营其他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酒类产品的违法行为。
市市场监管局欢迎社会各界积极举报,举报人尽可能提供真实详细的违法线索(涉及的经营主体或个人名称、具体违法事实、时间、地点)和图片、视频、票据等证据材料,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对提供违法行为线索的公民信息,市场监管部门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违法信息一经查实,将根据《甘肃省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可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0931—8103974(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或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来信举报:兰州市城关区木塔巷北城壕4号310室
邮编:730030
举报邮箱:927207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