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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黄河:不死于市场,死于内斗?

时间:2023-12-10 17:14:23

“内斗难熄”,兰州黄河还能卖好酒吗?

【中国国际啤酒网】12月1日,啤酒企业兰州黄河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黄河”)披露其诉讼事项进展,公司申请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贸仲委”)有关兰州黄河商业纠纷的裁定,遭到法院驳回,兰州黄河称该结果不会影响公司正常利润表现。

资产重组失败

二股东开始“维权”!

2015年,兰州黄河推出重组预案,若重组成功,湖南昱成旗下房地产投资公司鑫远集团将注入上市公司,湖南昱成将成为兰州黄河实际控制人。

2016年2月,湖南昱成与兰州黄河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但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连续推进两次后,均以失败告终。

既然签署了协议,正常推进就可,为什么会遭遇失败?对此结果,湖南昱成一定是感觉到了“委屈”。

2017年6月,湖南昱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撤销兰州黄河2016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正是这一次大会决议,否定了重组方案。

从此次诉讼开始,兰州黄河两大股东之间的争斗一直延续至今,一方是“杨世江一方”,包括实控人杨世江、间接控股股东新盛工贸、直接控股股东新盛投资及公司,另一方则是湖南昱成。

2023年2月16日晚,兰州黄河公告称,收到贸仲委通知,湖南昱成及其实际控制人谭岳鑫等,向贸仲委提起仲裁申请,已获贸仲委受理立案。

湖南昱成是兰州黄河的第二大股东,持股比例为5%。湖南昱成此次要求兰州黄河归还1140.46万元,包括中介服务费及利息1125.46万元,以及律师费、差旅费等合计15万元,并承担仲裁费用。

湖南昱成及兰州黄河的争议集中在未获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而失败的借壳上市一事。

2023年9月7日,兰州黄河收到贸仲委的裁决书,解除当事双方曾签署的协议,同时要求兰州黄河归还中介费880万元并支付相关利息。兰州黄河不服裁决,向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四中院”)提起诉讼。

2023年11月7日,北京四中院召集该案相关方进行了线下调查。2023年11月29日,兰州黄河收到北京四中院的民事裁定书,北京四中院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裁定驳回兰州黄河关于撤销贸仲委裁决的申请。兰州黄河称,该案目前的进展情况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或期后利润产生影响。

案件进展不影响利润

股权纷争影不影响?

据悉,兰州黄河主营啤酒、麦芽等产品的产销,于1999年登陆资本市场,成为我国第二家啤酒上市公司。公司的主要产品黄河啤酒曾被誉为“西部啤酒王”,在甘肃省的市场占有率一度高达70%以上。

上市以后兰州黄河的营业收入快速增长,并于2008年到达巅峰,然后就给市场上演了一出“由盛转衰”的戏码,曾经的“西部啤酒王”竟然陷入了常年亏损的泥沼。

2021年,兰州黄河啤酒实现3.1亿元营收,相较于2008年兰州黄河啤酒曾实现的10亿元营收,相去甚远。13年后,兰州黄河啤酒年营收下降近7亿元。

2022年,上市啤酒企业的业绩表现可用“稳健”形容。从营收增速来看,四大龙头分别为5.6%、6.65%、7.01%、10.38%。与头部啤酒企业的“违建”相比,作为区域啤酒兰州黄河营业则有些难看,收入同比减少13.63%,净利润更同比减少253%。

“兰州黄河啤酒经营模式陈旧老化,面对国际和国内啤酒巨头的市场挤压,几乎无还手之力。”这是一位专家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给出的评价。而导致这种情况出现的关键原因之一,就在于内部的不稳定。

“企业内部失和,导致管理混乱,致使主业不振,业绩陷入低迷。”在业内人士看来,面对高强度竞争的市场,团结一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互相拖后腿,只会让未来的事情更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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