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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枫酒业:子公司无锡振太已缴纳5.65万元环境污染罚款

时间:2023-7-6 17:04:47

7月6日,金枫酒业发布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公告。

当中披露,公司全资子公司无锡振太日常处理生产及生活污水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委托第三方公司——无锡森蓝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协议处置,无锡森蓝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有资质的公司盐城市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利用制砖处置。

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分别于2021年9月27日、10月19日来无锡振太进行检查,提出了无锡振太“未将废水处理污泥的流向、处置信息如实记载于固体废物运输处置台帐”的问题,并于2021年12月21日开具了《锡滨环罚告【2021】第86号》行政处罚告知书。

无锡振太立即组织对最终处置单位的现场进行调查,经核实,处置单位确实按照环评文件要求合法合规进行再利用处置,未对环境产生影响。无锡振太的台帐记录了与无锡森蓝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的处置信息,未记录无锡森蓝环境保护科技有限公司与盐城市龙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的处置信息。无锡振太及时完善更新了相关台账,同时向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及无锡市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污水处理厂咨询了无锡当地的污泥处置单位信息,并与无锡国联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完成了今后的污泥处置合同的签署,做到不跨市就近处置,确保信息传递及台账记录及时,进一步提高了流向、处置的监管力度。

2022年1月12日,无锡市生态环境局开具了《锡滨环罚决【2022】第 4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人民币5.65万元。无锡振太于2022年1月12日完成了罚款缴纳,并于 2022年4月21日、5月24日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了信用无锡和信用中国的信用修复工作。

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其他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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