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啤酒网】7月11日,青岛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发布2022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二批)。
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青岛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以开展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为抓手,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社会舆论关注的突出问题,重拳出击,严惩重处,强化曝光,有效震慑了违法犯罪行为。现公布第二批典型案例。
青岛市黄岛区沁如也啤酒超市销售侵犯“青岛啤酒”注册商标专用权啤酒案
青岛市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黄岛区沁如也啤酒超市门头字号使用“青一原浆啤酒”字样,自2020年6月起购进假冒青岛啤酒一厂的“青岛原浆”啤酒,进行整桶或散装销售。当事人在淘宝网上订制“青一原浆”“青岛原浆专卖、青岛啤酒礼品酒专供”等字样的不干胶贴,贴在对外销售的啤酒桶和塑料瓶外表面,并在啤酒售酒机上贴有“青岛啤酒”商标标识。2022年6月,西海岸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18460元,罚款49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