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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啤酒每年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最高额度为30亿元

时间:2021-8-26 1:50:58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公告编号:临 2021-033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中国国际啤酒网】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于2021年8月25日采取书面议案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表决董事8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同意通过如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公司上市地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相关信息披露。

二、审议通过关于申请30亿元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年度最高额及相关授权事项的议案。

同意在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内公司每年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的最高额度为30亿元人民币,授权公司总裁及财务总监审批并签署委托贷款及自营贷款新增、展期或借新还旧的相关文件。

上述议案同意票数均为8票,没有反对票和弃权票。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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