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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嘉士伯基金会:为何能帮助啤酒巨头传承174年?

时间:2021-8-11 2:05:32

【中国国际啤酒网】拥有长达174年发展历史的嘉士伯 (Carlsberg),是全球第四大啤酒商。在竞争激烈的啤酒制造业市场上,与啤酒市场的龙头企业百威英博(AB InBev) 相比,嘉士伯拥有更高的股东回报率,以及数倍于前者的企业价值。嘉士伯不仅债务水平比百威英博低得多,而且还是产品工艺和包装创新的先驱。

其中的奥秘是什么呢?嘉士伯基金会功不可没。

嘉士伯的王牌:创新酿造工艺

1847年,雅各布•克里斯蒂安•雅各布森(Jacob Christian Jacobsen)创立了嘉士伯。雅各布在德国的巴伐利亚学习了酿酒技艺之后,便重返丹麦,在他母亲的洗脸盆中制作了第一批啤酒,并且将5岁儿子的名字卡尔(Carl Jacobsen)和丹麦语中的山丘(bjerg) 合而为一,用以命名他的第一个酿酒厂:嘉士伯(Carlsberg)。

雅各布极其重视啤酒的质量,并将其奉为企业长期生存和发展的“命脉”。他曾开创性地在啤酒厂内建立实验室――著名的嘉士伯实验室,旨在凭借科学的方法来研究酿造。经过反复研究和实践,雅各布推出了一个创新的酵母培养过程,彻底改变了彼时啤酒酿造的工艺。为人慷慨大方的他,还把创新成果分享给其他众多的啤酒酿造厂。

至今,大多数啤酒使用的都是原始的嘉士伯酵母,不仅如此,嘉士伯实验室还曾在1909年开发出“ph 值”,成为了测量酸碱度的标准。

父子“不和”,设立企业基金会

雅各布的儿子卡尔从欧洲学习酿造技术后,也进入了酿酒业,嘉士伯第二家啤酒厂就是由卡尔建立的。然而,由于父子两人对啤酒的质量评价标准意见不一,导致双方最终分道扬镳。

已经拥有足够创业资本的卡尔,在父亲的厂房旁边建造了新嘉士伯啤酒厂,并于1882年创立了自己的啤酒品牌――“新嘉士伯”(Ny Carlsberg),与此同时,他父亲的企业则更名为“老嘉士伯”(Gammel Carlsberg)。

因为与儿子意见不合,加上对于企业独特价值的坚持,让雅各布陷入沉思,他开始考虑如何才能延续自己所一手创立的企业,并使其得到永续发展。

1876年的一次晚宴上,雅各布与彼时知名的科学家、作家进行了相关问题的讨论,此后便萌生了创立基金会的想法。当年雅各布便将这一想法付诸实践,创建了嘉士伯基金会,并准备把企业的所有权转让给丹麦皇家科学院。基金会主席不仅是基金会的负责人,也是嘉士伯公司的监事会主席。雅各布认为,以科学为根基的嘉士伯基金会,可以确保自己去世后,嘉士伯的啤酒酿造工艺仍然能够持续得到发展和优化。

1886年,在雅各布去世前,父子二人才最终和解。但当雅各布在1887年去世时,嘉士伯基金会(Carlsberg fondet) 就已经接管了老嘉士伯的所有权和管理权,而且在后来的145年中,该基金会一直是嘉士伯的控股股东。

1902年,卡尔追随父亲的脚步,创立了新嘉士伯基金会,并将他自己创立的酿酒厂捐赠给新嘉士伯基金会。1906年,卡尔将两家啤酒厂合并,新嘉士伯基金会也随之并入到嘉士伯基金会。1914年,卡尔去世后,公司便由嘉士伯基金会的董事会监管,创始家族并未参与其中。

迄今为止,嘉士伯基金会仍是嘉士伯集团最大的股东,拥有30.3%的股权及75%的投票权。

核心的人才价值观

基金会如何才能在一个竞争激烈的营利行业中,保持长盛不衰呢?成功的因素很多,但基金会延续了企业创始人的价值观,是其中的关键因素。

嘉士伯基金会的任务是管理雅各布的遗产,并且不断完善基金会的宪章,以适应时代的发展与变化。实质上,基金会已经取代了创始人的后代完成企业传承的使命。

那么,到底应该由谁来治理基金会呢?雅各布相信,交由全国范围内最优秀的人才来治理,才是最佳方案。而丹麦皇家科学院是当时丹麦国内唯一独立运作的专业机构,雅各布相信,把公司控制权交到这个机构,将保证他的企业永续发展并获取成功。此后的实践也证明,他的这一判断是正确的。

在嘉士伯基金会成立之初,五名董事会成员就由学院提名。按照规定,成员必须是来自不同学科的科学家,而不仅仅只是金融、律师等商业领域的代表。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创建一个由多样化人才组成的董事会。嘉士伯基金会的现任主席,同时也是嘉士伯集团的主席,是一位纳米科学家,他的前任则是一位药剂师。

嘉士伯基金会的五名董事会成员也在公司董事会的十五名成员之列。嘉士伯基金会留下了五个席位,由小股东提名。因此,嘉士伯基金会虽然是公司的控股股东,但只占三分之一的董事会席位。

可以说,嘉士伯基金会做了甚至好老板都做不到的事:吸引到了最好的外部人才,并在董事会当中赋予其真正的权力。并且它做到了好老板应该做的事:只专注于价值观、理念和战略。

华人家族企业是否可以效仿?

嘉士伯基金会是国际上第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企业基金会”,此类基金会是由创始人家族为延续控制权而设立的,通常在其章程中规定,不放弃对公司的控制权。

这种传承方式并不常见,最常见的传承方式是把企业传给家族后代,看似理所应当,现实中这是相当困难的,而且大多数都是失败的。如果利用家族信托来控股,效果又如何呢?一般而言,设立家族信托,通常要指定家族成员作为受益人,指定专业机构为受托人。然而,受托人大多对企业运营不甚了解,因而家族成员仍会继续掌控企业,最终家族信托就只能沦为税务规划的工具。 第三种方式是建立一个家族基金会,这种基金会的主要目的是慈善公益。不过,将家族企业的控制权交给慈善基金会,实质上也意味着家族已经放弃了企业的控股权。

而嘉士伯设立的企业基金会,则是永久持有企业所有权。因为基金会不能放弃对公司的控制,监督公司运作和慈善公益之间也不存在优先权的混淆问题。只要最初的董事会成员选择得当,章程中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加之拥有完善的自我学习机制,那么实现企业永续传承的概率是相当之高的。

那么,如果华人家族企业想要设立企业基金会是否可行呢?除了需要注意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考虑两大问题所带来的挑战:第一,设立者需要找到一个独立运行的机构,而不是把企业托付给信任的个人,这要求设立者克服信任方面的心理障碍,相信法治制度的力量。需要提醒的是,让不同领域人才共同治理企业,可能成为企业创新的源头,也可能成为企业经营的“致命伤”。第二,也就是最难的部分在于,如何把创始人对企业的热爱,转变成后代接班人的使命感,与时俱进的同时不偏离原则。虽然这种方法利弊参半,但无论如何,企业基金会至少为传承提供了另一种参考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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