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先生问:
2020年1月2日,我在某超市购买了一箱啤酒,打开后发现已过期。消委会进行调解后,超市只愿赔偿200元。消委会工作人员建议我到法院起诉,到法院起诉还要花诉讼费,时间也比较长,太不值得,我该怎么办?
赵明堂律师回答:
你可以根据所购啤酒过期的情况,分析判断该超市是否明知所售啤酒过期还有意销售,然后决定是否向法院起诉进行索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其中第九十六条明确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