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抽查152批次玻璃酒瓶产品 不合格3批次
【中国国际啤酒网】12月28日,中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通报玻璃酒瓶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本次共抽查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和新疆共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50家企业生产的152批次玻璃酒瓶产品,有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4544-1996《啤酒瓶》,GB 4806.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玻璃制品》,GB/T 24694-2009《玻璃容器 白酒瓶》,QB/T 3562-1999《500亳升冠形瓶口白酒瓶》,BB/T 0018-2000《包装容器 葡萄酒瓶》,对玻璃酒瓶产品的抗冲击、耐内压力、抗热震性、内应力、内表面耐水性(内表面耐水侵蚀性)、垂直轴偏差、铅(Pb)迁移量、镉(Cd)迁移量等8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德惠市大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啤酒瓶)、山东郓城胜利玻璃有限公司(白酒瓶)、四川蜀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白酒瓶)等企业3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抗冲击项目。
生产企业名称:德惠市大德玻璃制品有限公司
生产企业所在地:吉林省
产品名称:啤酒瓶
规格型号:500mL
生产日期/批号:2018-05-10
抽查结果:不合格
主要不合格项目:抗冲击
承检机构:大连市产品质量检测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