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92)
委任执行董事
【中国国际啤酒网】北京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宣布耿超先生(「耿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于2023年7月8日开始生效。
耿先生的个人履历如下:
耿超先生,48岁,同时担任北京燕京啤酒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及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729)董事长。耿先生于一九九八年毕业于解放军工程兵工程学院建筑工程专业,二零零九年于北京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二零零四年至二零一八年期间就职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和全面深化市属国资国企改革工作办公室;于二零一八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出任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除上述披露内容外,耿先生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层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且于过去三年并无在其他上市公司担任董事职位。
于本公告日期,耿先生并无拥有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的股份及/或相关股份的权益。
本公司与耿先生并无签订董事服务合约,但有签订董事委任函。虽然耿先生的委任并无指定任期,惟彼须按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并于股东大会寻求重选连任。根据董事委任函,耿先生有权收取由董事会参考市场水平厘定之董事酬金,惟耿先生不会从本公司收取酬金。
董事会并无其他有关委任耿先生为本公司董事而需要本公司股东知悉之事项,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v)条所须披露之资料。
董事会谨此热烈欢迎耿先生加入本公司。
承董事会命
北京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戴小锋
香港,2023年7月7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戴小锋先生(主席)、姜新浩先生(副主席)、熊斌先生(行政总裁)、谭振辉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武捷思先生、林海涵先生、杨孙西博士、陈曼琪女士。